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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1
关于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4〕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市夏季供用电秩序的基本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秩序的基本正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贸委、丽水电业局《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八日

丽水市 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实施意见市经贸委 丽水电业局
(二○○四年七月七日)


  今年夏季,我市电力供需缺口将进一步扩大,供用电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要求,正确指导各地安排今夏各项供用电工作,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用电,确保全社会供用电秩序稳定,保障社会安定。根据省政府批转的省经贸委和省电力局《关于做好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发供用电的具体实际,制定丽水市2004年夏季供用电工作实施意见。
  一、今年夏季供用电形势预测
  今年1—5月份丽水电网共完成全社会用电量10.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91%,其中:工业用电量7.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8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9%。地方小水电发电量4.7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7.87%;省网关口用电量为5.17亿千瓦时,同比净增电量4.93亿千瓦时。用省网最高负荷33.06万千瓦,同比增长39.86%。
  1—5月份我市用电需求继续保持高增长势头,受惠于省网用电指标的倾斜政策和我市小水电资源的优势,相对宽松的用电环境使得我市用电增长名列全省第一。但供用电紧张形势仍抑制了我市用电增幅,1—5月份全市累计10KV线路拉电条次为895条次,拉电负荷144.95万千瓦,损失电量735.79万千瓦时。
  从气象预报情况分析,2004年夏季降雨总量上较正常略偏少、夏季气温略偏高,存在着盛夏高温干旱、雨季降水分布不均匀,发生短时局部洪涝,旱、涝、高温三种灾害性天气都可能出现。
  据预测,今年夏季我市用电需求增长率可达20%,月用电量在2.5亿千瓦时左右,全网最高负荷将达56万千瓦(不考虑限电因素),同比增长36.55%。根据我省最新分配的用电指标我市分得18万千瓦左右,戴帽指标10万千瓦,合计28万千瓦左右。
  根据现在电站来水情况和现有水位情况以及气象预报的降雨情况预测,我市地方水电站平均供电负荷约10万千瓦左右,平衡后在省网供电稳定、我市小水电发电不出现特枯情况下,最大电力缺口可达18万千瓦。如果出现持续高温和干旱天气,则电力缺口将更大。市网现直调发电厂装机容量为34万千瓦,目前存水量可发电量为3000万千瓦时左右,原则上用于事故备用和顶峰发电。
  目前,我市夏季用电一方面面临着因“端午水”较往年减少80%而造成水库蓄水不足的困难,致使水电减少;一方面用电量却在不断攀升。为此,我们正积极克服困难,并得到了省网的有力支援,以及采取一系列有序用电的新措施,加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应该说,我们现在的困难和有利条件并存,只要各项有序用电工作能落实到位,调度得当,我市的用电秩序应该比去年同期会有明显好转。
  二、供用电工作的主要原则
  (一)确保电网安全原则。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和“保电网、守频率、不超用”的原则,优化电网调度,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严肃调度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按指标用电,严守用电口子负荷。
  (二)确保生活用电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先生活、后生产”的要求,首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特别要确保城乡居民灯峰时段的基本生活用电,不得单纯为保当地经济增长而层层保工业用电,挤占人民生活用电指标;确保党政重要机关、军队、金融机构等重要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用电;确保农业生产、医院、学校和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用电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用电。
  (三)分级控制原则。按照《丽水电网统调用电指标分配办法》,各县(市、区)要严格按指标控制用电负荷,进一步细化、完善各地电力分配和管理制度,建立基层相关组织,分解落实任务。加大“今超明还”处罚力度,同时要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层层落实。按照办法中的要求,继续制定和落实“高温枯水”和“特枯”两种情况下的负荷分配办法和应对措施,确保基本生活用电负荷。
  (四)公开透明原则。各县(市、区)要制定好错峰限电方案,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错峰用电、避峰让电和限电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违规用电查处力度。供电能力和有序用电政策要公开透明,各用电单位错峰、避峰、限电的执行情况要向社会公布,保证指标分配公平、违规处罚公正、限电措施公开。市电网从7月份开始,每周平衡下周电力供需,制订电站出力方案,分配市网直调地方电站出力的负荷指标,及时发布全市下周供用电形势通报和下周用电响应级别。各县(市、区)局要建立和畅通到用户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按照对应响应级别安排用电。
  (五)节约用电原则。根据国家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总体要求,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切实推进节约用电工作,各行各业要广泛开展节约用电和科学用电活动。同时,要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全市错峰限电方案
  (一)方案分级
  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终拉路”的原则,结合省网分配的错峰限电指标和我市电力平衡情况,将全市统调用电缺口分为七级错峰限电方案:
  1级方案:错峰限电3万千瓦,
  2级方案:错峰限电5万千瓦,
  3级方案:错峰限电6万千瓦,
  4级方案:错峰限电8万千瓦,
  5级方案:错峰限电10万千瓦,
  6级方案: 错峰限电11万千瓦,
  7方级案:错峰限电13万千瓦。
  根据《丽水市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五级用电响应的安排,对应如下:

省下达错峰级别 市5级响应中的级别
---- A
1 、2 B
3、4、5 C
6、7 D
---- E

  为便于进行级别管理和操作,我市按5级响应级别发布。
  (二)指标分解
  将省七级方案的错峰限电指标对应分解给各单位(见下表),请各县(市、区)根据“四落实”的要求,将指标分解落实到企业和设备。各县(市、区)要落实好《超电网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上报的序位表要上调度台,确保3万千瓦拉电负荷作为最后的手段备用。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预测的缺口负荷情况,制定能满足电网运行要求的错峰限电负荷和《超电网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落实到位。同时落实好低周减载和事故拉电措施。 各县(市、区)拉电负荷指标分解如下:莲都区4800千瓦,云和县2500千瓦,景宁县500千瓦,遂昌县4500千瓦,松阳县1000千瓦,龙泉市2000千瓦,庆元县500千瓦,缙云县4800千瓦,青田县4800千瓦,直供户4600千瓦。


各县(市、区)对应响应错限电负荷指标 单位:千瓦

单位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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