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海上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海上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下半年是我市海上安全事故的多发时节,特别是进入冬季以后,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将频繁出现,对船舶航行及海上作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今年10月12日上午,普陀区永和海运有限公司下属的一艘散货船在渤海湾失事,29名人员至今下落不明。这一事件进一步表明我市海上安全生产不容乐观,形势相当严峻。对于海上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已多次进行强调和部署,各地各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重大事故还时有发生。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查找原因,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海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海上航行船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加强我市海上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海上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海上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及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千方百计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当前,各地、各部门的领导班子要结合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把海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担负起“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责任。要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要求,落实分管领导的职责。同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其他领导在其分管范围内的海上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共同做好海上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海上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要全面落实海上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市同县(区)、县(区)同乡镇、乡镇同村社、村社同生产单位以及渔业、交通部门与企业、企业与船主的海上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实行地方首长负责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领导任期责任制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政绩考核,与评比先进直接挂钩。要严格船舶港口签证制度,海事、渔监部门要克服岛屿分散、工作难度大的困难,加强监管、严格执法,遏制带病船舶出海,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船舶出港前。要严格执行老旧劣质船舶报废制度,决不遗漏带病船舶出海生产。要切实加强渔船的编队编组出海。各地要对渔民自救互救组织进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编组生产,同进同出,相互救助”的安全生产自救互救网络,提高渔民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加强海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船员综合素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教育,警示船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航行规定。尤其入冬以后,海上风暴将会进一步增多,各地要教育船员加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努力提高船员的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能力,克服重效益、轻安全、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和麻痹侥幸心理。要认真做好船员的培训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以及其他各种不同的形式,对船员进行培训,严格把好船员的考试和发证关,努力提高船员操作技能和业务素质。要严格船员上岗制度,对从事海上作业的各类船员一律实行资格证书,凡未取得证书的船员一律不准从事海上生产。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力度。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结合自身职责,对辖区内的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从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企业内部管理、船舶技术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找出事故易发水域、管理薄弱环节、病危船舶等容易酿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制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当前要迅速组织开展冬季船舶抗风浪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理,直至追究有关领导人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
五、加强事故报告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要做到迅速、及时、力求准确。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含公安110)、市交通委、市海洋与渔业局、舟山海事局和其他企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积极采取措施抢救落水船员、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按规定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准确地掌握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为领导正确决策、防范和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依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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