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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纠风办公开办广电局关于在金华人民广播电台开办行风热线交流节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2
转发市纠风办公开办广电局关于在金华人民广播电台开办行风热线交流节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纠风办公开办广电局关于在金华人民广播电台开办行风热线交流节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委办〔2003〕38号


  各县(市、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市纠风办、公开办、广电局关于在金华人民广播电台开办〈行风热线〉交流节目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在金华人民广播电台
   开办行风热线交流节目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市公开办 市广电局
   (2003年5月1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国务院廉政会议精神,围绕“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拓宽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现就在金华人民广播电台开辟广播直播交流节目——《行风热线》提出如下意见:
  一、节目宗旨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树立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努力改善金华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改善和创新行风评议和公开监督载体,更好地发挥广播宣传的作用,为促进金华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而努力。
  二、节目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市纠风办、市公开办、市纪委宣教室主办,金华人民广播电台承办。
  三、节目形式
  拟请市政府31个部门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定期、定时到广播电台直播室介绍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事项和社会服务承诺自律制度及践诺情况,同时通过接听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节目运作程序
  (一)节目播出时间和频率。早晨7:20—7:40,在金华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台(FM104.4 AM675)、经济台(FM401.4)、婺江之声(FM94.2)节目中同时播出。
  (二)节目安全保障。
  技术保障。设6秒延时装置应对突发情况。
  热线电话保障。确立热线电话“三不准”接入原则:1、凡是不说姓名、不说电话号码的不受理;2、不属投诉范围的问题不受理;3、留言电话不受理。
  每期节目的前一天,由主持人或记者与参与单位领导就具体内容及播出方式进行预演和沟通。
  (三)节目预告。在《金华日报》、《金华广播电视》上提前一周,在金华电视综合台、有线台、38频道的新闻节目和金华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台、经济台、婺江之声节目中提前一天,预告参与节目的单位及热线电话、收听频率。
  (四)节目情况反馈。视播出情况,不定期编写《行风热线简报》,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在播出中,遇到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将与报纸、电视等媒体联手跟踪调查报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节目联谊会、恳谈会、征询会或协调会,不断总结经验,争取最佳效果。
  五、参与《行风热线》节目的部门、单位
  市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交巡警支队、农业局、林业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工商局、旅游局、劳动保障局、文体局、药品监督局、物价局、质监局、民政局、司法局、广电局、财政地税局、国税局、水利局、邮政局、人事局、外经贸局、计生委、经贸委、行政服务中心、金华检验检疫局、金华电业局、浙江电信公司金华分公司。除上述部门、单位外,还将视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适时增加参与《行风热线》节目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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