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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规定私家车冒充租赁车最高罚款1万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7 0:22:03

  成都市有关部门近日对汽车租赁公司进行集中检查整治,以私家车冒充租赁车等违规行为在整治之列,违规企业将被处以2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款。

  据成都市交通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租赁车市场生意颇为红火,一些不法经营者借机鱼目混珠。

  一些租赁公司违规吸收私家车挂靠经营或违规代驾。将私家车变成租赁车,租赁公司可以逃避运营费等费用,同时也逃避了安检、年检,车辆的车况、技术标准难以保证,这给消费者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此外,按照规定,正规租赁车都有道路运输证及保险,特别是乘坐险,而这是私家车所不具备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租赁到私家车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有关部门提醒说,广大市民在租用汽车时,应注意检查租用车辆的所属户籍和技术等级,如是私家车则不能租用。

  新华网·刘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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