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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关于自侦案件逮捕时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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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slawyer
时间:
2015-4-19 16:13
标题:
刑事诉讼法关于自侦案件逮捕时限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关于自侦案件逮捕时限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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